证券代码:600366 股票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9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02,854,330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0.16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韵升”、“发行人或“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科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
2022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二次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韵升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6,734,116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02,854,330 股
4、发行价格:人民币 10.16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4,999,992.80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13,070.07 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32,586,922.73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四)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2 年 11 月 1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1 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7:00 止,参与认购的特定投资
者本次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亿肆仟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捌角(即 1,044,999,992.80 元),实际到账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4,999,992.80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存入国泰君安本次认购资金指定收款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600703003370298 账户中。
2022 年 11 月 16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2 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102,854,3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999,992.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12,413,070.0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032,586,922.7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02,854,33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国泰君安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缴款、验资等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宁波韵升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宁波韵升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除韵升科技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文件、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102,854,33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44,999,992.8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号 (月) (股)
1 宁波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6 35,999,015 365,749,992.40
韵华永磁(淄博)投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 6 3,051,181 30,999,998.96
3 刘普杰 6 4,921,259 49,999,991.44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
4 家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6,889,763 69,999,992.08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7,283,464 73,999,994.24
序 锁定期 获配股数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号 (月) (股)
6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6 7,874,015 79,999,992.4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7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6 3,838,582 38,999,993.12
红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8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产业精 6 2,952,755 29,999,990.80
选投资账户
济南港通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合伙) 6 2,952,755 29,999,990.8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3,641,732 36,999,997.12
11 UBS AG 6 4,330,708 43,999,993.28
12 浙江浙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 2,952,755 29,999,990.80
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 8,464,566 85,999,990.56
14 谢志远 6 5,905,511 59,999,991.76
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
15 业(有限合伙) 6 1,796,269 18,250,093.04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