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9 月 25 日、9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2019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19 年 7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2019-038、2019-040)。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前述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
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除前述第(二)点外,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