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
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通知,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长期持有的原则,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的范围
本次增持人员系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的部分员工。
三、本次增持集合资金信托情况
该集合资金信托由恒力集团选定的金融机构专项设立,总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存续期24个月,该集合资金信托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增持人员通过认购该集合资金信托的劣后级份额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将为该集合资金信托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为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自有资金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
四、本次增持的禁止性行为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恒力集团委托的金融机构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五、本次增持相关承诺
(一)所有增持人员及本信托计划的管理人承诺: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二)增持人员申请退出本信托计划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持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集合资金信托名下时起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该集合资金信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系由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的部分员工利益相关方独立、自愿参与,控股股东并未就控股股东的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必须、应该参与该集合资金信托以及参与份额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
(三)本次增持的金融机构、托管人系根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委托资产的管理,该集合资金信托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并不受控于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