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76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的补充和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对本次交易对于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的具体影响及公司维持合理资本结构的主要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在《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以及“第九节风险因素”之“二、标的资产相关风险”中对汽车产销量下滑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影响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对标的公司2017年度在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的具体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之“(三)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对四院2016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和2018年一季度亏损的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构成”对标的公司资产构成及应收账款、存货和在建工程的主要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构成”之“4、主要固定资产”之“(1)自有房产”对部分房产和对应土地的产权人更名手续的具体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对部分房产信息进行了更新。
七、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构成”之“5、主要无形资产”之“(1)自有土地使用权”对部分土地信息进行了更新。
八、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构成”之“5、主要无形资产”之“(4)专利”对专利信息进行了更新。
九、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三)资产抵押、质押和受限情况”更新资产抵押、质押和受限情况。
十、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情况”之“(四)主要负债、或有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1、主要负债”对标的公司资产负债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一、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一)主要产品及服务”对新能源汽车业务与传统汽车业务在工程设计、施工、规模、项目开展等方面的主要区别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二、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三)业务模式”之“1、采购模式”对标的公司两年一期前五大供应商及对应的采购金额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三、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三)业务模式”之“2、项目承接模式(销售模式)”对标的公司两年一期前五大客户及对应的销售收入情况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四、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员工结构”对标的公司员工构成及学历水平等信息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五、在《预案》“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之“(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对中汽工程及四院2018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较2017年末下降的原因进行补充披露。
十六、在《预案》“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标的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对标的公司主要竞争优势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