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百业超市”转让“百业投资”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沪申威评报字[2021]第 0682 号”-《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江苏大东方百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依
据,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以资产基础法评估“江苏大东方百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8,838,185.42元”为基础确认交易标的估值为 18,838,185.42 元,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转让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大东方百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拟转让价格为 18,900,000.0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江苏大东方百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上海东瑞”4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沪申威评报字[2021]第 0681 号”-《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依据,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以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081,828.61 元”为基础确认交易标的估值为 2,081,828.61 元,公司拟向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之 44%股权,拟转让价格为1,000,000.0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之股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兵华、席国良、倪军、张志华、邵琼回避表决)
三、《关于中止与“东方汽车”共同增资“东方润驰”建设奔驰乘用车 4S
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中止与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7,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4,165 万元,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出资
3,335 万元)、向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东方润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建设奔驰乘用车 4S 店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