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0-10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与双流区人民政府就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100 亿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本投资项目涉及的土地用途变更、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事宜。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正源荟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该项目第二批 97.42 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办理协议涉及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