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力金融,证券代
码:600318)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力
金融,证券代码:600318)将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本次重组事项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组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