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连续停牌
前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停牌公告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价在停牌公告本
次交易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的交易区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
年 11 月 10 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公告本次交易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股票(代码:600318.SH)、上证综指指数(代码:000001.SH)和非银金融(申万)(代码:801790.S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21-10-13 2021-11-10 涨跌幅
上证综合指数 3,561.76 3,492.46 -1.95%
非银金融(申万) 1,830.40 1,778.10 -2.86%
公司股价(元/股) 6.79 9.15 34.76%
剔除上证综合指数影响后涨跌幅 36.71%
剔除非银金融(申万)影响后涨跌幅 37.62%
由上表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股票累计上涨 34.76%,剔除上证综合指数因素,公司
股票上涨 36.71%,剔除非银金融(申万)指数因素,上市公司股票上涨 37.62%。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公司特作出如下提示:
1、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就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2、在本次交易的会商、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交易的实际进展,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制作了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均已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3、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或终止审核的潜在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