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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18: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5

600318: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前提交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由公司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组成。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及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3、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方法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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