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 2020-054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宜增加大连港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及
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拟发行 A 股股份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并于 2020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
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集团”)将作为本次交易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及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现经本公司、大连港、大连港集团确认,本次交易将增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及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金公司已出具《关于向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及向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的承诺》。大连港 H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仍由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担任。
中金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为境内外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综合化、一站式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服务。中金公司拥有境内外证券类业务经营资质,并已建立覆盖广泛的国际化业务网络,总部设在北京,在境内外设有多家分、子公司及机构,中金公司拥有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股票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研究业务在内的全面均衡发展的业务结构。
据本公司所知,(1)中金公司不是本公司、大连港集团或大连港的关联(连)人士,也不是与大连港集团一致行动的人士;(2)中金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为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及为营口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中金公司系大连港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担任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及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不影响其独立性。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