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 桂东 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股份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85,000,000 股,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1,221,425,602 股
发行价格:4.00 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802,500 59,210,000.00 6
2 陈蓓文 5,250,000 21,000,000.00 6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 5,000,000 20,000,000.00 6
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500,000 82,000,000.00 6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50,000 63,000,000.00 6
6 薛小华 5,000,000 20,000,000.00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76,000,000.00 6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40,000,000.00 6
9 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5,000,000 20,000,000.00 6
1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0,000,000.00 6
11 JPMorgan Chase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6,250,000 65,000,000.00 6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25,000 22,500,000.00 6
1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 6,250,000 25,000,000.00 6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4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750,000 99,000,000.00 6
15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10,000,000 40,000,000.00 6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22,500 67,290,000.00 6
合计 185,000,000 740,000,000 -
3、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新增股份可在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上市时间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5、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本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东电力”)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部分,已取得的
决策和审批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广投能源内部决策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已经广西国资委核准。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1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桂东电力向广投能源发行 208,650,60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4,000 万元。
本次交易已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批准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上市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将按《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3.39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7.99%,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4.42%。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2021 年 9 月 14 日 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 42 单申购报价单,申购总
金额为 214,864.00 万元。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0 元/股,本次发行股数 18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74,000 万元。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验
证报告》(永证验字(2021)第 210033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中信证
券收到桂东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740,000,000.00 元。
2021 年 9 月 2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
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桂东电力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000,0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 4.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1,708,632.6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8,291,367.3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5,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23,291,367.35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四)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法律顾问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已报送的《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顾问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
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