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7)。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套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原材料套保业务,加强大宗原材料套保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套保业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套保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关联交易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