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022,22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5,105,017.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2,956,0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0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205,366.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8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兼顾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