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临2010-11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座公司)与崇左市兰固(左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固公司)拟签署《租赁合同》。狮座公司拟将其厂区所有实物资产租赁给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狮座公司对租赁资产享有所有权,兰固公司享有经营使用权。
2.本次交易是经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出租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限制条件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土地已交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约定2012年1月1日前移交。
3.兰固公司与狮座公司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崇左市兰固(左江)水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崇左市兰固(左江)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壶兴街339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仓
注册资本:陆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水泥熟料、矿产品销售。
2.交易对方无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狮座公司拟出租的是狮座公司年产50万吨水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配电、机修、铲车、质检系统、仓库、办公设备等及相关的场地、厂房)出租给承租方从事水泥生产经营。
2、狮座公司出租资产的帐面原值25,747.64万元,累计折旧10,512.10万元,帐面净值15,235.54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10年5月4 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止。
2.租赁费: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伍佰玖拾贰万元/年(¥592万元/年)。
3.付款方式:租金按季度交纳,每季结束前5日交纳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生效后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首笔租金。逾期每日按应交租金的3‰乘以拖欠天数收取滞纳金。
租赁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及承租前盘存的原辅料、产成品货款(具体数额以双方盘点核算后确认的数据为准)。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无应承担的责任和债务则如数退还,押金不能作为租金,只用于承租方承租期间违约责任的扣罚。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市场疲软,狮座公司规模小、成本高,年年亏损,租赁协议的签定,使该部分资产经营方式由自营转变为租赁经营,减轻了对本公司的利润压力,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及未来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狮座公司与兰固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