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0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4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4,358,157.1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1,025,050.31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36,663,057.1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4,309,682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21,646,45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1,221,646,452.30元,占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5%,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