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证券代码:60028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上回购的亿阳信通A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亿阳信通A股股票,占亿阳信通股本总额63,105.2069万股的1.15%。
4、亿阳信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6.07元/股,授予价格为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5、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亿阳信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亿阳信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亿阳信通承诺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7、亿阳信通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亿阳信通董事会审议通过、亿阳信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目 录
一、释义......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6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6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7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7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
售规定 ......8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1
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3
十、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15
十一、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7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7
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
十四、回购注销的原则......19
十五、附则......20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计划中具有如下含义:
亿阳信通、本公司、公司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指 本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本计划
公司依据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转让等部分权利
限制性股票 指 受到限制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包括因公司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而调整新增的相应股份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有资格参与本计划的亿阳信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含控股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每一股限制性股票
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锁定期 指 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
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按计划规定分别为1
年、2年和3年
解锁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锁定之日
解锁条件 指 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一定条件方可按照限制性股
票解锁安排解锁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经营层和执行层利益均衡机制;
(二)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
(三)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00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承诺,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将放弃参与本计划的权利,并不获得任何补偿。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监事会将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此外,公司监事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上回购的亿阳信通A股股票(600289.SH)。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亿阳信通A股股票,占亿阳信通股本总额63,105.2069万股的1.15%。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授予数量将参照本计划第九条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获授的限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量(万股)
曲飞 董事长 30 4.15% 0.05%
可获授的限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