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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公告日期:2002-08-09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02年8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授权代表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邓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等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原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须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七、总经理工作细则 
  八、资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手册 
  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述细则及制度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收购北京天宇恒通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促进本公司在金融IT应用与系统集成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在金融IT应 
用与系统集成行业的营销力量,经过与北京天宇恒通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的深入 
接触,本公司拟对该公司进行收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现金800万元,对北京天宇恒通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宇恒通)进行增资,认购天宇恒通新增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天宇恒通成立于1998年6月1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72 
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伟。自然人赵振华持有天 
宇恒通50%的股权,孙伟持有天宇恒通49%的股权,宫凌勇持有天宇恒通1%的股权。 
天宇恒通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培训,销售计算机及外 
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医疗器械、电讯器材、化工、建筑材料、电 
子元器件,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等。截至2001年12月31日,天宇恒通的利润50765 
.97元,净资产为3621544.23元,总资产为9957263.64元。 
  天宇恒通成立三年多来,积累了比较丰富的金融IT应用和系统集成经验,与金 
融行业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为了进一步在金融IT应用和系统集成行 
业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业绩水平,该公司股东会已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 
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科研成果的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投入。本公司拟认购该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800万元,该公司其他股东拟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10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股权800万元,占总股份的80%。 
  (二)项目前景与风险提示 
  本公司完成对天宇恒通的增资后,将丰富本公司在金融IT应用和系统集成的 
经验,加强本公司在金融IT应用与系统集成行业的营销力量,加速本公司已经和正 
在研发的金融应用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的推广和应用,促进本公司在金融IT应用 
与系统集成行业的快速发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硬件供货为主的单纯的系统集成业务的利润率日趋下降,是否能够加快创 
新步伐,做好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推广工作将是本项目未来面 
临的主要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在天宇恒通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后,本公司积极 
发挥控股股东的作用,加快对天宇恒通原有人员和业务的全面整合,凭借本公司雄 
厚的应用软件研发能力为天宇恒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降低本项目运作的风险。 
  (三)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800万元认购天宇恒通新增注册资本800万元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 
有资金。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将提交下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的议案 
  孙凯先生于2001年5月18日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任公司董事。孙 
凯先生因其担任的各种职务过多,工作非常繁忙,特此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辞职 
申请,请求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志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下次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任志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8日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02年8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资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手册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关于监事辞职及更换的议案 
  兰蔚天先生于2001年5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因工作调动事宜,兰蔚天先生特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 
监事职务。 
  2002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同意兰蔚天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时 
选举于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于扬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8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扬,女,2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行政秘书、北 
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安全事业部副总经理,沟通协作能力强,对公司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责任心,曾 
负责组建信息安全事业部和组织完成多次公司重大项目和活动。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更换的议案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更换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孙凯董事和兰蔚天监事的辞职事宜。 
  我们了解到上述二位同志是由于自身工作原因而提出辞职申请,因此予以同 
意。 
  二、关于提名任志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于扬同志担任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事宜。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以上二位同志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 
8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是由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职工代表监事是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其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以上二位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监 
事的职责要求。 
  因此,同意提名任志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下次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于扬同志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独立董事(签名):林金桐施继兴曲维明 
  2002年8月8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志军先生,男,36岁,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现任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北京亿阳信通软件研究院副院长、网络技术事业部总经理,率领技术 
团队成功解决了复杂网络环境中多厂家网元设备管理的难题,对移动网管软件产 
品的研制开发和项目实施具有丰富经验。2000年度荣获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曾于清华大学、国家科委高技术司、北邮-北电研发中心 
等单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