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 亿利 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
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 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
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 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致同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无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登书,199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6 年成为致同所合伙人。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会计师:王振军,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储燕涛,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22 万元,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为 242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9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5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致同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费
用定价公平、合理。公司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致同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审计费用定价公平、合理。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2021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42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9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50 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事项的审核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