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电话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事刘崇先生、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珍香女士主持,并在会前就临时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章卫国先生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以及章卫国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章卫国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并在公司战略发展、管理变革、行业资源整合与技术
业务赋能、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李珍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珍香女士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根据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珍香、唐有根、范国栋 (李珍香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唐有根、刘崇、易佳丽(唐有根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刘崇、唐有根、李珍香(刘崇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崇、唐有根、李珍香(刘崇为召集人)
以上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国栋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韩驭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易佳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陈足意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项亦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与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健先生为审计与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原激励对象王建凯先生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王建凯先生持有的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