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交
易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于
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制定<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嘉 化 能 源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嘉化能源监事会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审核意见》。
4、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由5.09元/股调整为4.89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8,389,041.4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12月3日实施完毕。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因此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由5.09元/股调整为4.89元/股。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嘉化能源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调整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调整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之前,已于2020年12月3日实施完成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