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7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各8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和进展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境内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瑶岭公司”)和韶关棉土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土窝公司”)各81%股权。公司已于2016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54”)。
2016年8月31日,公司将持有的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各81%股权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1,447万元,挂牌期满日为2016年9月28日,具体挂牌信息详见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csuaee.com.cn)。
挂牌期间,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新余鹰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鹰越”)为本次股权挂牌转让的受
让方。近日,公司与新余鹰越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约定,新余鹰越分别以14,060.37万元、7,386.91万元受让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各81%股权(合计21,447.2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鹰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总部经济服务中心10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中值胡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金勇敏)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合伙期限:201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以上项目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余鹰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
甲方将持有的棉土窝公司8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一”)和瑶
岭公司8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二”)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
标的一转让价格为7386.91万元;标的二转让价格为14060.37万元。
3、转让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4、产权交割及损益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在本次产权交易全部价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的20个工作日,甲乙双方进行产权交割。
(2)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截至目前,公司指定账户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交易金额,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仅持有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各19%股权,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将为公司产生投资收益,预计会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应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