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 及印花税)视同现金分红,此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本次不派发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
总额合计为 1,121,248,077.91 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目前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公司 2019 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15,726,952.06元, 已分配2018年股利679,397,497.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3,851,849.38 元后,2019 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6,640,892,067.44 元。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已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 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上述
规则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述规则:“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7 年,公司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分配金额 336,855,163.50
元;2018 年,公司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分配金额 679,397,497.00
元;2019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121,248,077.91 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 2019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以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19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 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目前所涉天然气行业、煤化工行业及煤炭行业均为能源行业。能源行业的经营模式是对煤炭、油气等自然资源进行开采后,生产加工为供消费的能源产品或相关衍生化工品,再通过各种物流方式将其运输至终端市场进行销售。由此就形成了能源行业的全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中游物流中转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中转码头等)和下游终端市场销售。能源行业特别是煤炭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并呈正向变动关系,同时,能源行业受资源地理分布特点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及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上市以来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
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
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公司已形成以 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
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
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公司目前仍处于企业发展的高速成长期,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
指引下,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 20 年的经验,
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经
初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
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终端市场规模,重点做好
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确保生产运行。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4,041,598,393.98 12,904,564,070.73 8,137,745,00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02,164,667.12 1,743,806,530.11 653,537,397.1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952,944,983.19 15,161,279,023.68 11,887,145,455.43
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73,177,556.60 4,140,465,720.71 2,437,165,916.08
净额
总资产 48,620,147,364.91 48,339,021,591.74 45,093,857,774.19
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19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以现金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公
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及视同现金分红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为
1,121,248,077.91 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4.07%,已满足
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
可能存在的影响,为了有效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
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公司对截至 2019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拟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生产运行,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