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1-06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八届十
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6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