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1-07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本公司”或“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披露了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业亨通”)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青青、刘源贷款合同纠纷事宜申请强制执行事宜,并就该强制执行事宜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持有本公司 176,959,4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诉讼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3),披露了天津大业亨通和船山文化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船山文化已经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通书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分院”)申请结案,伊犁分院已就上述案件出具《结案通知书》。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1125-1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959,400 股已被伊犁分院解除司法冻结。
上述股份仍全部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且被芜
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 176,959,4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3%
解冻日期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176,959,400 股
持股比例 9.83%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76,959,400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83%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