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9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芜湖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1、原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事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32,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收购西安梦舟100%股权 93,000 93,000
2 补充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 不超过39,480 不超过39,480
流动资金
合计 不超过132,480 不超过132,480
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流动资金规模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30%;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2、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公司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39,48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27,418.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418.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收购西安梦舟100%股权 93,000.00 93,000.00
2 补充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 不超过27,418.48 不超过27,418.48
流动资金
合计 不超过120,418.48 不超过120,418.48
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流动资金规模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30%;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发行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1、原发行股份数量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000万股(含本数),其中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5,000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协议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2014年10月实施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及单个投资者认购上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4,908.47万股(含本数),其中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12,500万股(含本数)。
2、发行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非公开发行价格仍不低于2.95元/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4,908.47万股(含本数),其中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12,5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超过40,819.82万股(含本数),其中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12,500万股(含本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鑫科材料2014年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版)》)。
同意公司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39,48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27,418.48万元等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
同意公司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39,48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27,418.48万元等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就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是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而实施的,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