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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9: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KMAA20562)

公告日期:2021-10-16

600239: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KMAA20562) PDF查看PDF原文

            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64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 年 06 月 26 日
经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同度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信维硕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新诺永城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渝洪庆商贸有限公
司 以 及 重 庆 佰 加 鑫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成 立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00116599213415D,法定代表人:马洪涛,公司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清栖路
599 号(滨江公司写字楼)。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各股
东认缴出资额以及持股情况详见本附注“六、19 实收资本”相关内容。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园林景观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景区景点的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文体用品;种植、销售:绿化植物、观赏植物(不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养殖、销售:水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1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包括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城之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家公司,重庆城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通常从购买土地起到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 12 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除房地产行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 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 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 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 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 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 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 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四)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 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为投资性主体的会计政策:本公司仅将为本公司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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