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9-02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考虑到宏观环境、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相应完善与修订,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及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市场环境等因素,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研究审慎决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