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季报格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未来发展和投资收益的整体考虑,放弃优先受让权后,公司对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没有变化,
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