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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7 股票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0-0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赤天化”)2009年度增发不超
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的申请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8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向原A 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4、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1.31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年2月26
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赤天化A股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赤天化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
日2010 年3 月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按照10: 2.8 的比例
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103,346,731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97.40%。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227”, 申购简称为“赤
化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
告规定进行发售。- 2 -
6、除去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赤天化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
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
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7、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
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8、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的申购数量下限为50万股,上限为7,500万股,超过50
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
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
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10年3月5日(T+3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增
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10、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2010年2月26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1、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赤天化、发行人 指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2008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形成
决议,并经2008年7月2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9月3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有
效期延长一年),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
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承销团 指以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
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赤天化之股东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有A股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有A股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非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款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A股股份数量以10:2.8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10年3月1日(T-1日)
申购日/T日 指2010年3月2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 -
1、发行股票的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
3、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
况并结合发行人的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贵州赤天
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披露。
4、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申购
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
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
购必须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
5、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1.31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年2月26日
(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赤天化A股股票均价。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赤天化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10年3月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按照10: 2.8的比例行使优先
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103,346,731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97.40%,其
中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83,553,604股,公司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最多可
优先认购19,793,127股。
7、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除去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5 -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赤天化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
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
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8、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未获
认购的股票。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日
(2010 年2 月2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2010 年3 月1 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日
(2010 年3 月2 日)
刊登增发A 股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
定金缴款日(申购定金截止到账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时)
全天停牌
T+1 日
(2010 年3 月3 日)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T+2 日
(2010 年3 月4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网下配
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全天停牌
T+3 日
(2010 年3 月5 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
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
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 时),网上摇号抽签
全天停牌
T+4 日
(2010 年3 月8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款解冻,网下补缴申购资
金验资(如有),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 6 -
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
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
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超额认购)时:
(1)赤天化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227”)进行的有
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