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 年 4 月 20 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
组担任管理人。2021 年 5 月 12 日,法院作出(2021)津 02 破 50 号《复函》及(2021)
津 02 破 50 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经法院同意,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
具体参见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三、会议主要议题
表决《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