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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5: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3

600225: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1-09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
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因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也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1 年 4 月 20 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委托法院主持,于 2021 年11月12日9时30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管理人作一债会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解答债权人提问。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 5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77,524,795.87 元。其中出席会议并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5 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 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677,524,795.8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因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 63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954,705,932 元。其中出席会议并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
59 家 , 占 出 席 会 议的 该 组 债 权 人 的 93.65% , 其 所 代 表 的债 权 金 额 为
8,873,780,526.98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89.14%。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也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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