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17 沪市 中再资环


首页 公告 600217:中再资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二级筛选:

600217:中再资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7

600217:中再资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1115 号),主要内容 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
 组委”)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举行 2020 年第 21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
 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认为,申请人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可 实现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 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 未达到 3 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等有关规定,现 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 准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
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审慎研究,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并按照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