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1-09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开庭,尚未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之后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2021)苏1003民初1008号)和《民事起诉状》,获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目前该诉讼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各方当事人
原告: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
被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无偿更换车辆和零部件,无偿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原告停运损失
3,020,107.67元。
(三) 事实和理由
原告所购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开庭,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会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