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1年4月12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到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2001年度配股预案,已先后通过2001年2月4日召开的三届十次董事会和2001年3月20日召开的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
根据2001年3月15日证监发[2001]43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和2001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配股的有关资格、条件和方案重新进行了自查。经逐项核对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度配股预案的有关决议符合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