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 2023-039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5,3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2.9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变更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22 年 9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核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 1.00 元/股
2、发行数量:15,350.00 万股
3、发行价格:2.9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52,825,000.00元
5、发行费用:14,296,923.58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438,528,076.42元
7、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
华信验(2023)第 0052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保荐
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收到绿能慧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452,825,000.00 元。
2023 年 8 月 18 日,国金证券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
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023 年 8 月 18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20 号),确认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
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18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2,825,000.00元,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14,296,923.5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38,528,076.42 元,其中:计入股本 153,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5,028,076.42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新增股份 153,500,000 股,登记完成后股份总数变更为 665,197,213 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及定价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了相关承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成就,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具有法律效力;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决议等决议内容,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35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2.95
元/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万元) 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万股)
1 北海景安 5,070.00 14,956.50 36 个月 限售期满后的次
2 北海景曜 5,080.00 14,986.00 36 个月 一交易日(非交
3 北海景众 5,200.00 15,340.00 36 个月 易日顺延)
合计 15,350.00 45,282.50
注:限售期内及限售期结束后,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北海景安、北海景曜和北海景众基本情况如下:
1、北海景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魏煜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MA5PQ3ELXP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 98 号一楼 X31(北海红
树林小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
经营范围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海景安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及发展状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海景安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北海景曜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魏煜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MA5PQ3E24P
成立日期 2020 年 7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 98 号一楼 X33(北海红
树林小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
经营范围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海景曜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及发展状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海景曜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3、北海景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