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0-05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
店南一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277,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53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高松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6 人,李维董
事及余前董事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出席会议;韦胜杭副总经理、宁艳华副总经理列席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 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张雪南先生 115,591,088 92.2680 是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李庆先生为 114,492,789 91.3913 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陈芳女士为 114,057,787 91.0441 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高松先生为 111,046,253 88.6402 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刘飞先生为 111,734,655 89.1897 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 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贾勇先生 113,317,769 90.4534 是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正全先 112,724,071 89.9795 是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牟双双女 112,735,272 89.9884 是
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 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王波女士为 113,358,262 90.4857 是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小梦先生 112,800,263 90.0403 是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关于选举张 27,791,088 74.1540
雪南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
案
1.02 关于选举李 26,692,789 71.2235
庆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陈 26,257,787 70.0628
芳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高 23,246,253 62.0272
松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刘 23,934,655 63.8640
飞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贾 25,517,769 68.0882
勇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 24,924,071 66.5040
正全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牟 24,935,272 66.5339
双双女士为
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 25,558,262 68.1962
波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的
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 25,000,263 66.7073
小梦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每项子议案均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汪小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