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21–07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1.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金额为 1.4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