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849,500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8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772.0515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9%。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84.40 万股调整为 627.9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6515 万股调整为 144.15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72.0515 万股不变。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申嫦娥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
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上述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 248 人调整为 225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72.0515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84.40 万股调整为 627.90 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6515 万股调整为 144.151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627.90 万股,授予对象共 225 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14.60 元。
6、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公司将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
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完成注销。
8、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44.151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 2021 年 9 月 1 日,授予价格为每股 9.1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 21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849,500 股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
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6,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经世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人数 剩余股票数量
(元/股) (股) (股)
首次限制性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4.60 6,279,000 225 人 1,441,515
股票授予
预留限制性 2021 年 9 月 1 日 9.10 1,441,515 44 人 0
股票授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序 解除限售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号 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解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除限售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形,满
2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足解除限售条件。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
件: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 增长率不低于 80%。 392,188,209.82 元,剔除
(注:本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条件中所指净利润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
为经审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 值为 397,848,810.34,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019 年度增长 84.95%,满
净利润。) 足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共计 225 名激励对象,公司
4 分数 ≥80 <80 已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
绩效等级 合格 不合格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8,000
(2)考核结果应用 股限制性股票,另有 4 名激
个人绩效考核以 100 分为满分。以本次限制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年度考核得分作为 励资格。剩余 219 名激励对
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核等级达到“合格” 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的激励对象,可申请当年可解除限售的全部 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