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集团
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摘要的简称均来自年度报告正
文中的“释义”章节。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税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证所 复星医药 600196 不适用
H股 联交所 復星醫藥 02196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董晓娴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电话 021-33987870
电子信箱 ir@fosunpharma.com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
2022 年 1 月,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
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打造国际竞争优势。在此背景下,中国制药工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行业结构发生较大调整,仿制药持续面临挑战。
从 2018 年的“4+7”药品集采试点至今,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开展 7 批 8 轮,带量采购、
产品扩围步入常态化。2022 年年内已完成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及多个地区药品集采,并启动第八
批国家药品集采。集采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拓展至生物制品、中成药等产品,并从药品逐步拓展到高值耗材、IVD 等领域。扩围同时,中选产品整体降价幅度逐步平稳可预期,潜在可采品种按批次平稳纳入。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共计 25 个已通过或视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在七批国家药品集采中中选,常态化后药品集采对本集团的影响逐步减弱。
近年来,创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及医保支付方式持续优化,有效推动中国医药产业的创新转型。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于 2021 年 7 月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有效性及创新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 年 2 月发布的《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推动落实加快创新药的审评速度。与此同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常态化,为创新药品的支付能力提供保障,2023年 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 年)》,总体谈判成功率超过 80%,创历史新高。
在此背景下,本集团创新研发始终秉持“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的原则,坚持科技驱动和产品驱动。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自主研发并上市国内第一款生物类似药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合营公司复星凯特上市国内第一款 CAR-T 药物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空白;同时,与真实生物联合开发的阿兹夫定片于 2022 年 7 月获国家药监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冠肺炎成年患者。此外,本集团积极推动优质产品出海,其中自主研发的单抗产品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是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也是首个中欧双批的国产单抗生物类似药,并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许可合作,使产品可覆盖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全球 90 多个国家和地区;自主研发的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已获批于美国开展桥接试验,国产 PD-1/PD-L1 出海有望实现突破。
2、行业地位
根据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 2021 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本集团位
列第 4。根据 IQVIA 统计,2022 年第四季度本集团的医院用处方药销售收入位列全国第 12 位。
根据全球医药智库信息平台 Informa Pharma Intelligence 发布的《2022 年医药研发趋势年度分析》
白皮书,本集团入选全球医药企业研发管线规模 Top25。
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 系目前印度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专注于注射剂生产的企业之一。
控股子公司复锐医疗科技(Sisram)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美丽健康生态系统,是全球能量源医美器械领导者之一;联营公司直观复星销售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 是全球领先的外科手术机器人,也是目前运用最广泛的微创手术机器人之一。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荣登“2022 届艾力彼医院竞争力社会办医·医院集团”三甲,控股医疗机构佛山复星禅诚医院 2018-2022 年连续五年蝉联“艾力彼社会办医·单体医院竞争力榜”第一位。
(二)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1、国家战略政策
“二十大”确立的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医药产业长远发展勾画了宏大远景。《“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的相继发布,为我国医药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的政策制度和产业环境保障。
“二十大”报告明确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2022 年,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创造国际竞争优势。
本集团坚持以国家健康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引,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持续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2、创新研发、注册审评及合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
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法规的出台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平台,以持续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攻关。
2022 年,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 年版)》、《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及其目录》等政策,为具有临床价值的医药创新和发展提出可遵循的指向。同时,为市场化导向、引导行业参与临床医学创新等,先后还发布了《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
国家药监局在 2022 年先后起草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政策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还发布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相关制度发布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医药创新政策,为创新产品的生产、上市以及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制定行动指南。
在医药产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政策指导下,为发挥大湾区政策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指导原则下,2022 年广东省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非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以及《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等,为探索国际先进医药产品进入国内、打通粤港澳医药市场创造了条件。
本集团高度关注国家对重点技术领域和疾病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医药产业发展的号召,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竞争力。目前已积极布局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双抗、RNA 等创新赛道,重点围绕抗肿瘤及免疫等治疗领域,开展医药创新研发,为患者提供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医药产品和服务。随着医药卫生健康相关领域的立法持续完善和配套政策不断落实和细化,本集团也将高效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把握医药产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加速推动产品上市、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遵守产品研发、注册和上市后等环节的监管
要求,持续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注重把控生物安全风险,严守质量合规底线,保护知识产权。
3、医疗保障和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2022 年是医保基金监管大年,年初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年度医疗保障积极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并于年内就《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11 月国家医保局还联同财政部共同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2022 年 6 月,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正式启动,共涉及 61 个品种。相比前几轮,本轮集采中
标规则相对更加宽松,至此国家药品集采模式完全成型,行业预期稳定,企业参与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持续踊跃。同期,国家药品集采第二、四批协议也陆续到期,各省到期续约工作平稳展开。
医保监管同样兼顾医药创新。2022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新增多项简易程序,为创新药进入目录和患者能用到经济可靠的产品提供便利。北京市还试行印发了《CHS-DRG 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是地方探索医保基金委创新产品买单和鼓励临床使用的具体实践。
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工作是撬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更与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息息相关。在新形势下,本集团将持续推动提升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获得性,并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同时,也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为先,优化生产、降本增效,积极参与到国家政策改革中,为患者带来更多质高价优的产品。
4、医疗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医疗改革政策
2022 年,“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深刻。《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以推动和配套互联网医疗服务。国家市场总局正式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售处方药的相关规定,为互联网医疗、凭处方售药等行为提供监管依据。同时,“互联网+医疗健康”也成为扩大内需、恢复经济的重要内容,11 月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中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相关政策都精准助力医疗服务信息化新业态和互联网+医疗的全面发展。
对此,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发展的新变化,尤其是互联网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