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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2 沪市 长城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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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工: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1-08-11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1--016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城电工的全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二一三公司)收购大股东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电工集团)所属的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以下简称二一三厂)部分
库存产品。
    ● 电工集团是长城电工的控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6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议案,
 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杨林、杨春山、张烈祖回避表决。
    ●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缓解产能不足,满足市场需求,盘活
有效资产,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年来,二一三公司积极改革营销机制,持续推出新产品,
加大市场营销工作力度,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经营势头,2009 年、
2010 年和 2011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同比均以 30%左右的速度快
速增长。目前二一三公司订货量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虽已满负荷运转,
但仍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为缓解产能不足,满足市场需求,盘活有效
资产,经二一三公司和二一三厂商议,拟以市场价值收购二一三厂目
前仍有市场需求,价值为 1998 万元的库存产品。
    2、二一三厂是电工集团的所属企业,电工集团是长城电工的控
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6 票
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议案,
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杨林、杨春山、张烈祖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经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
司收购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产品的批复》(甘国资产权【2011】208
号)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二一三厂是电工集团的所属企业。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期从
沈阳二一三机床电器厂部分搬迁至天水的“三线”国营企业。企业主
要生产、销售以接触器为代表的工业控制电器、以断路器为代表的配
电电器和以高低压配电柜为代表的成套电气装置。1998 年 12 月,二
一三厂主要经营性资产入组上市公司长城电工。目前,二一三厂作为
改制后存续企业,主要承担企业社会职能和物业管理,法定代表人;
文晓云,注册资本为 1558 万元。截止 2010 年底,企业资产总额
为 5009.7 万元,利润总额-41.4 万元。
    2、二一三电公司是长城电工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
筱仁,注册资本 5300 万元,主营业务为低压电器元件和成套装
置的研发、制造、销售。截止 2010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 50962.46
万元,净资产 23410.26 万元,销售收入 42880.09 万元,利润总
额 3373.20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二一三厂部分仍有市场需求的库存产品。
    2、本次所收购的库存产品均为二一三厂合法所有,该产品没有
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等争讼情形,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标的产品权属清晰。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购销协议书》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的名称:
    收购方(甲方):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方(乙方):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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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标的:二一三厂部分仍有市场需求的库存产品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 1998 万元
    交易结算方式:现金支付。二一三公司收到二一三厂开具的增值
税发票后,验货付款。
    生效条件:待双方股东召开董事会通过后,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
在购销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2、定价情况。
    购销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缓解产能不足,满足市场需求,盘活有效资
产,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发展没有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购销行为。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可本次收购,有利于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收购天水二一
三机床电器厂产品的批复》(甘国资产权【2011】208 号)
    2、长城电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购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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