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 2020-07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2020年12月9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批准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保险金管理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委托管理专项协议》《融资租赁协议》(“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二)通过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1-2023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三)批准由独立董事田会、朱利民、蔡昌及潘昭国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依据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建议,对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四)批准就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事项向股东发放通函,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确定股东通函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具体事宜。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 8 名非
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 2020年12月9日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通过《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批准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签订的《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架协议》续期三年;
(二)通过《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架协议》《HVO 销售合约》《HVO 服务协议》所限定交易于 2021-2023 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三)批准由独立董事田会、朱利民、蔡昌及潘昭国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对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四)批准就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向股东发放通函,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确定股东通函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具体事宜。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 2020年12月9日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批准《关于与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批准公司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保险债权合作计划方案;
(二)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签署相关项目文件。
四、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批准公司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 亿元的融资担保;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下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 2020年12月9日的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批准《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批准公司向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5 亿元内部借款、由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其位于澳大利亚的附属公司普力马煤炭控股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美元内部借款、向内蒙古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22.5 亿元内部借款、向山东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内部借款及相关安排。
六、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田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田兆华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七、批准《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批准公司成立督察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田兆华先生简历
田兆华,出生于 1966 年 9 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省委党校研
究生学历。田先生于 1984 年加入前身公司,2002 年 6 月任本公司济
宁三号煤矿选煤厂党总支部书记,2008 年 4 月任本公司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党总支部书记、厂长,2012 年 12 月任本公司兴隆庄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4 年 12 月任本公司兴隆庄煤矿党委常委、副矿长,2015 年 5 月任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2017 年 11 月任本公司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党委书记、副厂长,2018 年 9 月任本公司压煤搬迁办公室主任,2019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压煤搬迁办公室主任。田先生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