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0年8月19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配股缴款将于2000年9月5日开始,为使投资者了解本次配股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与配股价格以1998年末股本为基准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每股1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1、股权登记日:2000年9月4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9月5日
三、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18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四、配股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规定的认购缴款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五、配股缴款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部分时,请填写“黑龙配股”(代码700187),每股价格1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六、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本次配股由承销团负责包销,逾期未被认购股份视作自动放弃。
七、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配股结束后刊登股份变动公告时一并公告。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其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投资者若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2000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