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维法 韩安道 罗贤辉
陈永健 郑德州 李厚文
陈茂新 汪和俊 吴志伟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7
释义......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9
二、本次发行概要...... 1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7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27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35
二、查询地点...... 35
三、查询时间...... 3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南莲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莲花健康 指 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
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 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 2021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资金到位情况
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5003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下午 13:30 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莲花健康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993,545,246.40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
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
第 215004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545,24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42,470.7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5,902,775.65 元,其中新增股本 413,977,18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61,925,589.65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13,977,186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413,977,186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
日(即 2021 年 7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即不低于人民币 2.39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0元/股。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3,545,246.4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5,902,775.65 元。
(六)发行对象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莲泰投资”)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莲泰投资承诺认购 4,200.00 万股,不少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10.04%,且不超过 3 亿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40 元/股,发行股数413,977,186 股,募集资金总额 993,545,246.4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周口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166,666,666 399,999,998.40 6
2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 83,333,333 199,999,999.20 6
业(有限合伙)
3 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 42,000,000 100,800,000.00 18
限合伙)
4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66,666 39,999,998.40 6
5 刘保军 16,666,666 39,999,998.40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 16,666,666 39,999,998.40 6
基金
7 赵永存 15,833,333 37,999,999.20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00 30,000,000.00 6
9 陶文涛 12,500,000 30,000,000.00 6
10 薛小华 12,500,000 30,000,000.00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50,000 21,000,000.00 6
12 UBS AG 8,333,333 19,999,999.20 6
13 徐永才 1,560,523 3,745,255.20 6
合计 413,977,186 993,545,246.40 -
(七)限售期
莲泰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