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
关于增资配股预案中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决议及延期
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0年8月18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另3人委托其他董事代理,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礼善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配股预案中变更"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2000年度增资配股预案。公告后本公司即进行"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报批工作,根据自治区经贸委的审查意见,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对增资配股预案的中"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变更如下:
(一)原第1、第2、第3个项目保留,不作变更
(二)原第4个项目:补充现有生产流动资金2100万元撤消,现变更为"新建1.2万吨活性炭"项目,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601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300万元,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通过新建1.2万吨活性炭项目资金投向及可行性议案。
煤质活性炭以其独特和优良的吸附性能广泛用于空气净化、污水及饮用水的深度处理。由于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造成大气、水体的污染日趋势严重,现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因而使用于环境保护的煤质活炭需求量急增,国内外市场广阔。而宁夏资源丰富,品质优良、价格低廉,本公司又储备着活性炭专业的专门人才,加之现有完善的辅助生产设施和较低的生产成本,新建新项目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基础。此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601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300万元。建成后年产1.2万吨活性炭,可实现销售收入5846万元,主营利润1432万元。此项议案需递交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三、通过延期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因配股预案中募集资金运用的一个项目变更,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公司原定于2000年9月2日上午9:30召开的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延期至2000年9月7日上午9:30召开,讨论事项中原配股预案的"补充流动资金2100万元"项目变更为"新建1.2万吨活性炭"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变,敬请全体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