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5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0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永和、陈海荣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邮箱:zmzqb@zmny600163.com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元高、汪刚友
联系人:蔡瑾
联系电话:021-61984008
邮箱:caijin@grzq.com
3、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娟
联系电话:13500051104
邮箱:shijuan@xyzq.com.cn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