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4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新亿股份清算组为新亿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新亿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10号宁城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塔城中院召集并主持,会议议程包括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管理人作关于债权申报审查情况的说明、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审议表决《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变价方案》”)。
本案合议庭成员和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组成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塔城中院指定债权人上海芮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新亿股份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5家,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25家,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2,168,163,545.9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174,834,932.10元的99.69%,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变价方案》。
三、《财产变价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新亿股份的7笔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为一个资产包(以下简称“资产包”),并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该7笔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投资成本 计提减值/损益调整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1 江苏帝普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0.00 100%
2 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87.50 -2,087.50 0.00 90%
3 重庆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0.00 100%
4 湖南四维卫浴配套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0.00 100%
5 重庆瑞阳洁具有限公司 156.62 -156.62 0.00 55%
6 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0.00 -50.00 0.00 5%
7 贵州阳洋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损益调整) 0.00 25%
合计 19,794.12 -19,794.12 0.00
为了公开处置的便利,管理人将此次公开拍卖的起拍价设定为壹元,拍卖公告期设定为七天,如首次拍卖无人竞拍或流拍的,管理人将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果经过两次公开拍卖仍无人竞拍或流拍的,管理人将通过协议转让等其他合法方式予以变现处置。
依照《财产变价方案》处置上述资产所得的变现价款,在扣除资产包的拍卖、处置和过户税费后,全部存入管理人专用银行账户,待新亿股份重整计划获得塔城中院裁定批准后,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分配。
关于公开拍卖资产包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1条和第13.2.1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7日停牌,待人民法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后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2、公司因2013、2014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4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5年全年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仍为负数或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若法院未能在2015年11月7日至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公司披露2015年报后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4、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还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其他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3.1条第12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