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股票种类、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5,263,157股。
发行价格:13.30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 名称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18,797 100,000,000.10 36个月
2 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 3,759,399 50,000,006.70 36个月
3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37,593 199,999,986.90 12个月
4 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030,075 159,999,997.50 12个月
5 杨伟平 12,030,075 159,999,997.50 12个月
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030,075 159,999,997.50 12个月
7 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37,593 199,999,986.90 12个月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28,571 165,299,994.30 12个月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90,979 204,700,020.70 12个月
合计 105,263,157 1,399,999,988.10
3、预计上市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提供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兴发集团已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湖北兴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中的释义相同。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表决。
(2)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3)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表决。
(4)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表决。
(5)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表决。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2)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3、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7年 11月28 日,兴发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8年1月18日,兴发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40
号《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按照发
行价格13.30元,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5,263,157股。
3、发行股票价格:13.30元/股。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7年5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不低于 10.99 元/股。根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条款约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512,237,2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并于2017年6月14日发布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89元/股,发行数
量由不超过127,388,535股(含127,388,535股)调整为不超过128,558,310股
(含128,558,310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除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及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铭投资”)之外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4、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宜昌兴发、鼎铭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8年
2月 6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
字【2018】第 0015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8年 2
月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88.1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31,785,262.9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1,368,214,725.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5,263,157.00 元,余额计
人民币1,262,951,568.18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本次发行的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1)截至2018年2月6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2月6日出具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8】第0014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2月5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为本次发行指定账户内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1,399,999,988.10元。
(2)2018年2月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内: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807071129200081580
行 司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10100120100014515
司
中国农业银行兴山支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7355101040009398
行 司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2月6日出具的《湖北
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8】第 0015号)验证:
截至2018年2月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88.10元,扣除
承销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1,785,262.92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8,214,725.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263,157.00 元,余额计人民币 1,262,951,568.18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
2、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提供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兴发集团已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
(四)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交易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主承销商结论性意见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