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7—07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99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0.8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27,388,535 股(含
127,388,535股)调整为不超过128,558,310股(含128,558,310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不低于10.9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除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湖北鼎铭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0万元。按照发行底价10.99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388,535股(含127,388,535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询价的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
总股本512,237,274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根据公
司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临2017-06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
除息日为2017年6月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6月6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 10.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89元/
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1+每股送股数)=(10.99元/股-0.10元/股)/1=10.89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7,388,535股(含
127,388,535股)调整为不超过128,558,310股(含128,558,310股)。具体
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1,400,000,000元/10.89元/股=128,558,310股。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