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41,666,6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5.28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根据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 852,272 4,499,996.16 6
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999,996.96 6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
3 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1,325,757 6,999,996.96 6
基金
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20,454 7,499,997.12 6
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5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651,515 13,999,999.20 6
(有限合伙)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29,999,999.04 6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 13,257,575 69,999,996.00 6
限公司
8 钱超 15,151,515 79,999,999.20 6
合计 41,666,663 219,999,980.64 -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杨 涛 李醒群 赵业虎
周 俊 张德祥 马传刚
舒春萍 黄 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支
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告书、本公告书、上市公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告书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东湖高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本公司、发行人
泰欣环境、标的公司 指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东湖高新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泰欣环境 70%股权,并向不超过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交
易价格的 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东湖高新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行、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 指 配套资金
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晓翔、陈宇
久泰投资 指 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绩承诺期 指 2018 年-2020 年
资产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变更至东湖高新名下之日
股份交割日 指 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手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
买资产协议》 指 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
《盈利补偿协议》 指 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盈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简称 释义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
议》 指 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律师、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若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此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4
全体董事声明 ...... 5
释 义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10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