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3,229,562.10 元;
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01,915,222.17 元,加上 2020 年年初转入的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 111,973,189.67 元,减去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 元(含税),减去 2020 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110,191,522.2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8,434,199.66 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77,189,0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675,437,816.60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5,262,689.96 元(含税),加
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75,437,816.60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80,700,506.56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5.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